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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韩国公司,必须记住三大常识韩国法律

来源:保险 时间:2023/6/20

全球的经济因疫情遭到了不少冲击,已经有好几个周围的朋友离开了公司。他们离开公司大多都是被迫的,公司不辞退员工实在是无法存活下去。离开公司后,不管是静养还是另找工作,至少要先落实基本权利。比如,离开公司时候的“补偿金”、衔接工作经历的证明、减少每月的重要固定支出等等。本文的部分内容是第一次介绍,如果最近打算离开韩国公司,我建议你认真阅读一遍。

常识一:不要忘了拿退职金

韩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个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离职时有权拿退职金。公司要在劳动者离职十四日之内,支付相应的退职金才行,如果不及时支付最高要多给40%的利息。所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了一年,离职十四日后依然没有收到退职金,二话不说直接访问公司所在地管辖雇用劳动厅,或者登录雇用劳动部官方网站申请讨薪即可。

常识二:有权向公司要求经历证明

有些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会要求应聘者提供前工作单位的经历证明。但是有些公司因不愉快的事情辞退员工后,不乐意提供前员工的经历证明。如果劳动者遇到了此事,直接拿出“勤劳基准法”第39条、第条的规定,让前工作单位提供经历证明,如果依旧拒绝提供时,公司的负责人会被处以万韩元以下的罚款。经历证明可包含工作时间、业务种类、职位级别、工资等重要事项,所以不用害怕公司不给,果断去要就行。

常识三:折扣价续交健康保险

劳动者在上班时缴纳相对便宜的健康保险费,但离职之后得加入地区保险,费用负担将大大提升。考虑到这些问题,韩国有一种制度叫“任意继续加入制度”。根据该制度,劳动者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可享受上班时的保险费用。劳动者离职后,第一次收到地区保险加入通知单的2个月之内,向健康保险公团申请就行。该制度的享受期为36个月,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即可。

金律点评:

以上的内容就是离开韩国公司时,必须要知道的三大常识了。关于退职金的知识,我已经讲了太多遍了就不用多说,但是经历证明和健康保险打折的知识,第一次给大家分享。如果你最近有辞掉韩国公司的打算,本文的内容会起到很大帮助。除了这些基础常识之后,我将继续普及各种有用的上班法律知识,想了解的朋友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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