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虽然极端,但现实中也曾不止一次地上演过。
谁的爱车被砸了都心疼,况且是被跳楼自杀的人所砸,估计不管换做是谁,心里都有阴影了,车是不敢继续开了,只能维修好后转手卖出去。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幸遇到这类问题,应该找谁索赔呢?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呢?
首先,解决的途径至少有三种
第一种:放弃索赔
放弃索赔是最直接的方式,当然只针对“不差钱”的车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被砸的只是爱车,人家家属失去的可是一位亲人。
如果你足够“豁达”又“看得开”,放弃追偿也不是不可行,自己修修车或者转卖也未尝不可。
当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这么做。那我们继续聊一下另外两种解决途径:
第二种:找保险公司理赔
如果你的车子买了全险,包括车损、第三者等等险种,别急着找死者家属理赔,那样既麻烦又不省心。不妨先找出保险合同仔细阅读一遍,倘若这种情况在赔偿范围之内,那么恭喜你,直接找保险公司赔偿吧。
至于后期保险公司找谁追偿,那就不是你所应该考虑的问题了,人家保险公司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后期会找死者家属进行追偿的,你只管把自己的车子修好就可以了。
第三种:找死者家属赔偿,再具体一点,找继承人赔偿
保险公司能赔偿只属于小概率事件,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合同都把这类事件列在“免赔条款”中,因此想要得到赔偿,还需要车主亲力亲为。
那么跳楼者已经死亡,应该找谁赔偿呢?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死者生前的债务,一律本着“谁继承谁赔偿”的原则,也就是说你可以找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赔偿,即死者的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当然,在要求继承人进行赔偿的时候,有些细节要注意:
1,赔偿金额在遗产继承范围之内:比如车辆的损失是15万,但死者只留下了10万元的遗产,那么继承人最多只能赔偿10万元,剩余5万元的损失只能车主自行承担,除非继承人自愿额外掏腰包承担这部分损失,或者有其他第三方赔偿责任人,比如物业、停车场、车辆看管人等没有尽到看管义务,那么也可以将他们一并列为被告;
2,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没有赔偿义务:如果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他又放弃了继承义务,那么他无需承担车辆损失。举个例子讲,如果死者有3个子女,其中一个放弃了继承,那么你没有把他列为赔偿人的权利,只能找另外两个子女要求赔偿。
3,赔偿项目要合理:谁也不愿意摊上这种事,但遇到这种事的时候,车主也不能“漫天要价”,有些赔偿项目是得不到支持的。
比如,车主觉得车子被砸,认为“晦气”,想折旧换新车,那么对不起,司法实践中,以修理、恢复原状为主,但凡能修,换新车的诉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再比如,车辆被砸难免会产生折旧费用,如果想要部分折旧的损失,法院大概率也不会支持。
在这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车主能获得的赔偿一般只包括实际维修费、损失鉴定费和维修期间的交通费,诸如折旧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第二,相关司法解释
其实,诉讼追偿只是最后的手段,按照《物权法》第32条的规定,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进行解决。
也就是说遇到这种事情,别急着诉讼,先找家属和解解决,如果能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更好,免去了很多奔波追偿的麻烦;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找当地社区、居委会协商解决也可以,只要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赔偿方案就可以了;诉讼解决只是最后不得已的方案,避免不了损失鉴定、调解、开庭、裁决、执行等程序,既耗时又费力。
当然,如果死者继承人不愿意赔偿,也别怕他耍赖,经济赔偿责任他是逃脱不了的,《民法典》第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这一条去起诉就可以了,几乎%胜诉,连请律师的必要都没有。
写在最后:
综上,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要学会“见招拆招”,先本着“协商”、“同情”的姿态去解决问题,能协商或能通过第三人、社区、村委会达成令双方都满意的赔偿方案、赔偿金额最好;
如果达不成满意的赔偿方案,或者对方“耍赖”,也不用上火,直接向法院起诉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可以了,只要他们不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有责任、有义务在财产继承范围之内承担车主的损失。
当然,车主也不能“漫天要价”,实践中只能以修复为主,至于折旧费、精神损失费这类赔偿,直接放弃就可以了,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折旧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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