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10月份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业界称为“《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截至年末,全国共有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占保险公司总量的52.7%。年互联网保险业务依然延续了近年来的迅猛发展趋势,互联网与保险进一步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向保险行业渗透,保险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正迸发出蓬勃生机。据统计,年前三季度,易安保险、众安保险、泰康在线、安心保险四大互联网保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4.64亿元,同比增长.77%,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回顾年,我们看到,互联网保险业务在行业创新和监管调试中稳步前行。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下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年初,保险行业监管格局发生变化。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该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同时,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3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8月,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出炉,新的银保监会将设26个内设职能部门加机关党委,并设置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12月17日,银保监会下辖的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保监局统一挂牌。新成立的银保监会在监管理念和重点上有所调整。根据8月29日召开的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此次会议提出近期的工作重点中首要的就是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特别提出要自觉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框架下,发挥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职责,防控处置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积极防范、稳妥处置好其他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4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还发文提示了互联网保险的三大风险隐患——风险一是“吸睛”产品暗藏误导:有的保险机构为片面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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