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在长三角区域放开保险公司异地展业3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带来了一份《关于在长三角区域放开保险公司异地展业的建议》。据了解,《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年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年7月1日起实施)第十七条规定,执业证书持有人的执业地域不得超出资格证书规定的从业地域范围。《关于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号),保险公司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在加强管理、控制风险、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者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委托注册地以外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上述规定的出台,主要因为彼时的中国,保险公司属地化管理,互联网经济刚刚兴起,人身险公司的销售、核保和后续服务只能全部依托于线下人员。不同险企的公司规模、经营水平、服务能力不同,避免一些公司盲目拓展业务,导致对客户的服务水平跟不上。这项规定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下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增强了消费者对保险的信心,也防止保险公司间恶意竞争,稳定了中国保险业的和谐发展。放在今天的市场环境看,这些规定容易成为资源和服务流动的障碍,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造成保险服务的不便利。建议可以在长三角地区适度放开保险公司异地展业。科技改变保险的服务模式对于允许异地展业的原因分析,周燕芳分析称,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引发越来越多的异地保险需求。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大变迁、城市人口流动愈加频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到2.47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1个在“流动”,预计年中国仍有2亿以上的流动人口,且以跨省为主。在人口流动日益普遍的时代背景下,限制异地展业与跨省流动人口保险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限制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是监管部门为了让保险服务贴近老百姓。保险公司只能为当地客户承保,如今这个“当地客户”本身就很难界定,对于流动人口,可能其出生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和工作地都不相同。可能某个客户在短期到异地借调工作期间就有一份保险购买需求。中国银保监会的保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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