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保险营销中心,好多客户都有一个疑虑:投保保险是否是安全的;我缴纳的保险费是否安全;白县公司在条款中规定的满期金、生存金、身故金是否能拿到;保险公司十艘安全,会不会倒闭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在困扰着客户,那么,今天我们就看看哪些法律在为保险保驾护航,让保险公司有序经营。一·与保险有还的法律1·《合同法》收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2·《保险法》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拆产分配;3·《婚姻法》保险是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4·《个人所得非法》保险是免费的财产;5·《保险法》保险公司不得解散;6·《公司法》人寿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及解散;所以,保险金的避税、避债、财富传承都有国家法律做依靠。二·收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与行使代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此,人寿保险是不受债权债务干扰的金融工具,能使你的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相分离,相互之间不能干扰,互不抵债。三·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保险法》四十条至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所以,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驿站分配,并且可以规避遗产税。四·保险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得保险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交纳个人所得税。由此看出,保险被公认为全球财富保全的最佳方案;也是合理、合法、合规避税的金融工具。五·经营人寿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布破产的,其特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它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有这么多法律保证人寿保险公司的有序经营,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可以看出来,放到保险公司的钱比你放到任何地方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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