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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保险我劝你最好别买,就问你一句,万一

来源:保险 时间:2023/2/13

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淘保

最近新出了一款定期寿险,只能夫妻俩一起买,一人出事另一人拿钱,价格也十分便宜,有人动心了,问猫妹的意见,猫妹建议她别买。

理由?很简单,我就问你,离婚了,当年秀恩爱的保单你打算怎么处理?

01这个保险我为啥劝你别买

一单保两人,这种所谓专为夫妻投保设计的定期寿险,之前也有过,但因为不够物美价廉,所以猫妹也就是顺带着提了一下。

不过最近华贵人寿做了一下产品升级,升级后的大麦甜蜜家定寿不管是从价格看还是从保障看,都可圈可点了。

价格嘛,投保价格差不多是华贵大麦两人分别投保的85折,鉴于华贵大麦不是最便宜的定寿了,但跟最便宜的比,也只是差了5%,所以打了85折后的价格,可以说是灰常便宜了。

保障功能也很强大:

●比如,升级后的大麦甜蜜家定寿不再是一人出险获赔后,另一个人的保障直接终止,而是另一个方保障继续有效,而且还免交后续保费;

●再比如,如果夫妻二人同时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额直接变为基本保额的4倍,不再像某些产品俩人一起出事也只赔一份保额,也不是各赔各的保额,而是保额再doule,这样的设计也很人性化,因为夫妻双方同时出事的后果更加可怕,同时失去两个顶梁柱对家庭来说,打击是毁灭性的。

产品虽好、价格虽美,但大麦甜蜜家定寿在受益人上,却藏了一颗可能会爆掉的雷。

大麦甜蜜家定寿的受益人和我们常见的保险产品略有不同,分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

常见的保险,每个受益人的获赔优先级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分得的比例,而增加了顺位之后,顺位会决定理赔款优先给谁,也就是如果第一顺位受益人还在,就会拿走全部理赔款,第二顺位的受益人一毛钱也拿不到。

大麦甜蜜家定寿在投保时,第一顺位有且只能有一个人,即一起投保的配偶;第二顺位,每个人可以自己指定,最多可以指定3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离婚了,你还愿意帮前夫/前妻交保费,让前夫/前妻成为你的死亡受益人吗?翻译一下就是,离婚以后,如果你死了,他/她就可以拿一大笔钱。

回答愿意的,估计这可歌可泣的爱情够写一部蓝色生死恋的了。反正猫妹不愿意。

不愿意有啥办法破解吗?

华贵官方的“解决办法”是这样的:

投保后第一受益人可以修改,你自己指定最多三个人做你的第一受益人。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了,你可以把前夫/前妻踢出受益人队伍。

但无法解决的问题是,离婚后俩人的保单仍旧是捆绑在一起的,投保人(夫妻一方)必须为俩人的保单继续缴费。

如果原来的缴费人不愿意继续交钱,可以换成另一方来交,但依然是交两人份的钱。

所以,问题来了,凭啥离婚了,我还要给你交保费?

或者,再阴暗点,即便是讲好了,自己的保费自己交(虽然具体怎么分,也很难算得清),缴费的一方拿了对方的钱却没用来交保费怎么办?

最近不少事儿让猫妹记住了一句话,这世界上最无法直视的不是太阳而是人心。

如果想着一刀两断,退保!亏钱也认了,那要是你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你再买新的保险怎么办?要是新买保险特别贵怎么办?

说到这儿,猫妹都开始怀疑保险公司是不是算进去离婚后退保的概率,所以才把保费算的这么便宜了……OMG,不能再想下去了。

02一言不合就离婚?

没几个人要是知道自己以后得离婚,还去结婚的。投保的时候肯定没人觉得自己以后会离婚。

但事实上,这走不下去的夫妻真不少。现在的人啊,结婚甚是艰难,但离婚却很痛快。

都21世纪了,谁还将就谁?恨不得,一言不合,明天就去办离婚。

据不完全统计,年我国离婚办理人数占当年结婚办理人数的一半左右,全国当年的离婚率接近40%,并且,越是大城市离婚率越高。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离婚率还会继续走高。从年开始,我国的离婚率就一直在攀升,到目前都没有刹车迹象。因为在经济发达、思想解放的发达国家,离婚率比40%还高。咱们,不是正奔跑在成为发达国家的路上吗?

这些年,估计大家都围观过不少离婚。

有名人的,有明星的,有商界大鳄的,有网络大V的,有你亲朋好友的……

相爱时,你侬我侬,离婚后,能做朋友的还是少数,即便朋友还有得做,但财产也是要分分清楚的。有多少夫妻,本来想好聚好散,结果分着分着财产就分成了仇人。

保险,也是财产的一种,买起来容易分起来难,分不好损失还挺大的。

所以,虽然谁都不是奔着离婚去的,但最好还是预防一下的好,别给自己以后找不痛快。

03离婚了,保险怎么办?

猫妹一直劝大家尽量不要夫妻互保,理由在这里《“夫妻互保”真没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如今,要加上一条,慎重选择一份保单保俩人的产品。

但如果已经持有类似的保单怎么办?

1)首选方法肯定是好聚好散,俩人商量一下,变更投保人,之前交的保费该补给对方多少补多少,谁也别占谁的便宜。

当然了,受益人也记得变一下。既然今生的缘分到此为止,那也不用死后再给谁留笔钱。

2)次之的方法,是协商好去退保,现金价值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缺点跟前面说的一样,有金钱上的损失,同时可能也买不来新的保险了。

猫妹遇到过一个大姐,40多岁了,想买保险,但是身体条件不好,很多保险都买不了。当时猫妹还在心里抱怨,怎么这么晚才想买保险,后来才知道,大姐离婚了,丈夫退掉了给她买的所有的保单。投保人申请退保,保险法里没写,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为了以后你们不再重蹈大姐的覆辙,猫妹教你个方法,如果对方掌握了退保主动权(就是对方是投保人,你是被保险人,又威胁你退掉保单让你保障全无),那你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向他的银行卡转一笔钱(钱数大于等于你保单的现金价值),并注明XX保单现金价值款项,同时马上通知保险公司。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17条,这样做,即便对方退保了,你也可以凭这个来主张合同解除行为无效。

3)最差的方法,是离婚了,我还继续帮你交保费,但受益人不是我。

最后再说一下即便不是夫妻互保或者夫妻捆绑保单,离婚了怎么处理。

先看保费是用个人财产交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交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简单区分,就是结婚前就是你的钱和结婚后你赚的钱,但这样并不准确,还有很多特例情况,就不一一拆解了。

如果是个人财产买的,那离婚不需要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不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不是同一个人,都得分。

最好的分法是保单继续有效,但把已经交的保费算清楚,还给对方一半。次之的办法是退保,各拿走一半现金价值。

如果遇到一方坚持退保一方不肯退的,一般来说都是调解,调解,再调解……一直都调解到双方都点头为止。一般来说,谁想麻溜把这个婚离了谁让步。

最后,再提醒一句,离婚了,受益人尽快改。

前几年出过这么一个事儿,女人遇渣男,离婚后寿险保单没改,结果女人车祸去世,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了渣男,渣男拿了钱却一分钱都不给他俩的亲生女儿。

虽然《保险法解释三》的第三条,对这个问题做了补充说明:

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翻译一下就是:

如果女人当时保单的受益人写的是渣男的名字,但同时注明了关系是“夫妻”、“丈夫”,那么离婚后没改受益人,保险公司也不能把赔款给渣男了,而是要按照女人的遗产去处理。

但如果当时没注明跟受益人的关系呢……真的是谁都帮不了你啊。

别看一不小心写了这么多,但猫妹还是相信爱情相信婚姻的。好好过日子,好好珍惜眼前人,能不离婚就别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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