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在我们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说,他们同公办教师一样,坚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辛勤工作,精心备课,教书育人,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为国家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付出的汗水、智慧以及做出的突出贡献,如果给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论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还是原民办代课教师来说都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他们同样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一样付出,理应享受这样的待遇。我们知道,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里,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既然他们都是人民教师的一员,与公办教师理应实行同工同酬,一样去办理和享受养老医疗保险,所以,按照他们的付出和贡献,给予他们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问题,也是合情合理的,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
其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如果这样合情合理地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问题,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和社会对知识对人才的尊重,更有利于调动年轻师范院校的大学生树立终生从事教育事业的积极性,这必将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再次,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有利于让他们更好地享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幸福安度晚年,这既有利于保障原民办代课教师作为知识分子能够更体面地更有尊严地生活,也有利于体现他们的价值所在,这对于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重道的氛围和风气,必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以上观点,不当之处,欢迎广大朋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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