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38号)和《关于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的通知》(鄂社保函〔〕17号)规定,武汉市年度(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元,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元/月。
参保单位及职工
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核定
武汉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应按规定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工资高于或等于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核定;申报缴费工资低于或等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核定;申报缴费工资处于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按申报缴费工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十位。(如:申报缴费工资为.9元,则缴费基数为元;申报缴费工资为.9元的,则缴费基数为元。)
灵活就业人员
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在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上下限范围内,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划分为9个档次,由本人选择确定。具体为: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已发布您关心的具体事项这样办
近期,武汉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类业务量将会明显增加,为避免社保经办服务场所人群聚集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拥堵,市人社局倡导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错峰办”“延期办”“预约办”“就近办”等形式有序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办理渠道推荐
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选择最佳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错峰办理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单位职工参保登记/续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暂停、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补缴申报等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缴费档次变更业务;通过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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