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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经营税延养老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出炉平

来源:保险 时间:2023/2/1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推行进入“快车道”。继发布《关于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通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多份规范性文件后,5月31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第一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番共有12家保险公司进入该名单,分别为: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

在之前下发的《管理办法》中,银保监会对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作出明确规定,应当满足: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连续经营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资金管理等养老保险业务三年以上;精算团队中具有三年以上精算工作从业经验且取得精算师正会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五人;投资团队中具有五年以上养老金资产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五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等多项要求。

据此,银保监会方面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12家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最终进入名单。太平洋人寿副总经理郁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税延养老保险具有特殊的政策性与惠民性,为了保障居民的养老利益,银保监会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的审批不仅标准高、要求细,而且很全面。太平洋人寿在经营理念、能力建设方面均已符合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各项要求,并在产品、技术、人才、服务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产品获得批准后即可正式启动销售。

名单显示,除之前公开表示税延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已获得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验收通过的太平洋人寿、太平人寿、泰康养老之外,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这2家外资寿险公司也在其中。

据银保监会方面介绍,下一步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某保险公司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称,尽管不在第一批名单当中,但该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基本已经开发完成,系统也在测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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