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月起可核对社保个人缴费信息
年社保对账单发放有异议的可申请修改补缴
市社保中心昨天发布《关于核对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是在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下月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并核对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明年3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但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市社保中心今年继续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今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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