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5日起,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元以上的部分可共济给家人使用。由南京市医保局牵头发布的《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让人欣喜。4月16日,记者从南京市医保局获悉,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已正式执行,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体验:2分钟完成共济手续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可通过网上或至医保经办窗口(南京市或各区社保中心柜面)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网上办理复杂吗?昨天中午,记者进行了一次亲历。
记者先查一下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元以上,准备转给丈夫元。记者先登录我的南京APP,在首页的政务频道进入智慧人社(或直接搜索“智慧人社”),进入页面以后就看到“医保个账直系亲属转移菜单,点进以后输入转入人的信息:亲属类别、姓名、身份证号、转入金额。填完以后,界面会跳出“个人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xxx系本人配偶,本人自愿从医保个人账户划出元(大写贰仟圆)至其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相关费用。以上信息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在承诺书上点“确定”后,共济手续结束,查询发现,已实时到账。花费总时长为2分钟。
具体程序如下:
解读:“共济”不计办理次数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如果到经办窗口(南京市或各区社保中心柜面)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转出人本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或各区社保中心柜面。
南京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转移(从一方个人账户里直接划入另一方的个人账户),只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并且要求转入人和转出人必须都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转移,每年不计办理的次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高于元以上的部分都可以进行家庭共济,每次办理转移后,个人账户的余额不能低于元。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采用承诺制办理,如果在柜台办理,转出人须在柜面签署个人承诺书说明亲属关系。对于父母、子女第一次办理时的承诺,默认为一直成立。第二次及以上办理的配偶间个人账户转移且转入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扩大:13个谈判抗癌靶向药可在门特药店购买了
《通知》也明确,从4月15日起,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进行了扩大,可用于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部分高血压、糖尿病常用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送的符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等。
另外,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4月15日起,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百泽安)等13个国家谈判抗癌靶向药纳入省特药管理范围,原医院开具的抗肿瘤药物,现在扩大到可以在门特药店购买,并同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满足了参保人多渠道购药的需求。
南报融媒体记者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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