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保机制?
根据我国保险法再保险管理规定,保险人确定当年总自留保险费和每一危险单位自留责任;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人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保险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12条也就是说我们日常购买的财险、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等基本都是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共同协作的结果。为了更好的说明再保险机制是如何运作的,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投保人A为自己在B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险,保额万,保险期间1年,B公司经过审核后同意承保,于是A缴纳保费,B签发保单,但是B公司考虑到风险较大,自己不能全部承担,于是找到了C、D、E三家再保险公司,把其中万保额风险分保出去,每家公司万,并向3家再保险公司支付了保费,如A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死亡,B公司通过核赔发现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当向A的受益人支付万赔款,并向3家再保险公司索赔万,最终的万赔款,由B公司支付。3家再保公司并不与A直接签单合同,但却间接承担了A的风险,帮助B分摊了不可承受的风险。
再保险合同流程图再保险对保险公司有哪些作用?
1.分散保险风险,降低风险对于自身的影响,再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
2.扩大承保能力,对于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以及资本额比例,保险法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再保险费用不会计入到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中,因此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增加业务量,从而扩大承保能力。
3.降低营业成本,摊回一部分营业费用。
4.拓展新业务,少了很多后顾之忧,可以把一些新业务发展起来。
再保险公司有哪些?
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已经十分艰难,再保公司也是屈指可数,当前国内仅有十几家再保公司,本土的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国的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汉诺威再保险、法国再保险等。
写在最后
再保险制度是我国保险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保障保险公司资金安全的制度,在历次大灾大难中,之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抗受住巨额赔付而仍然屹立不倒,正是因为背后站着一批实力雄厚的再保公司,因此我们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无需过多考虑保险公司资金是否安全,而是从个人需求出发多去思考险种、保障内容、费率等与产品相关的因素,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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