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多万买保险事件后续:双方已签署调解协议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孙诗卉、徐倩宜上海、北京报道
近日,新民晚报刊发一则《多万元买下29只太平洋保险!上海爷叔掏空积蓄,贷款万元》报道。
根据报道,上海市民章先生在9年多时间里,买下29只太平洋人寿保险,总计支付保费多万元,其中贷款万元。据章先生方面反映,保险公司业务员“诱导贷款”,导致自己背上巨债。另据报道,部分保单可能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等。
对此,太平洋保险公司日前回应通报核查事实情况,称目前该投诉已由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介入,进入调解阶段。
3月21日,太平洋保险表示,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主持下,公司与客户章先生及其爱人曹女士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而言,公司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客户保障需求、财务状况及后续缴费能力等情况,决定对章先生名下的部分保单予以退保,并为章先生夫妇调整保障规划,其余保单继续持有。对此,章先生及其家人表示认可。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一定要购买适当的、符合家庭收入和财产水平的保险,量入而出。保险合同是长期合同,消费者购买时应根据自己的财产水平和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保险公司的保单条款均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公布,消费者可以查阅,充分了解保单内容后,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北京嘉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艾莉也建议,保险消费者理性衡量自己的经济情况,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此外,太平洋保险表示,对客户投诉中关于代理人的相关行为,公司将作进一步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周泰律所律师杨梦琛和实习律师李馨宁表示,银保监会多次发布涉及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治理通知,其中将“销售人员不依规操作,投保档案非投保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经授权代填投保材料、代抄风险提示语、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单、投保提示、保单回执等单据上签字等”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消费者如面临类似被侵权情形,首先要注意保存相关文字、材料证据,其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一方面可以通过银行保险机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另一方面,可以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此外,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本着诚信原则,对相关信息需如实告知,这样才能切实保障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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