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沟通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胡金华上海、启东摄影报道
若非家庭遇到紧急事件,利用保单抵押向保险公司借款向来是保单持有人非常慎重的事情。在今年3·15期间,江苏启东当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牵出了原被告之间的借贷纠纷,但出人意料的是,这起纠纷竟因保单贷款而引发。
3月8日,《华夏时报》记者获得一份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苏民初号(下称“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原告与被告之间自年8月至年11月存在着借贷关系,借款金额共计86.7万余元,然而被告在偿还了一部分借款之后,却从年下半年开始无故失踪,导致原告的借款一直无法回收,因此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实际情况要比判决书中复杂得多,我父母是原告方,被告方是某大型保险公司启东支公司的一位被辞退的保险业务员。他在年开始向我父母推销保险,在这些年间我父母通过他陆陆续续买了23份保险,基本上都是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在年之前,我父母买的保单基本上问题不大,最主要的是在年之后被告开始怂恿我父母购买大金额的年金保险,一年保费要交60多万,但是到年我父母就无力支付前期的保费了。也就在当年,被告怂恿我父母通过之前的保单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养保单,我父母因此听从了建议一共从保险公司贷了余万,有40万元续缴了年的保险,另有80余万元借给了被告。”3月10日,原告家属赵杰(化名)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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