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辽宁省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38号)来执行。但是,在实际计算中,与其他省(市)还是略有差异的。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辽宁省的养老金的计算依据,与其他省(市)有哪些差异?
辽宁省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的文件是:《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81号)及《转发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号)、《关于公布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辽宁省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达到退休条件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全部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统一按国务院国发[]38号规定的计发月数执行,比如:50岁退休对应个月,55岁退休对应个月,60岁退休对应个月。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乘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1.4%。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视同年限+折算年限)×1.4%。
(二)辽宁省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与其他省(市)有哪些差异?
1.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辽宁是在年10月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或者有知青和参军经历的群体,需要进行工龄认定,核算视同缴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有些地区的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比例为1.3%,而辽宁为1.4%。相对来说,辽宁省的过渡性系数要高于一些地区。
3.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计算。以年为例:年全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元(月计发基数为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元(月计发基数为7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元(月计发基数为元)。
二、辽宁省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退休职工老王,男,8年11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年11月退休。该退休职工年10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视同缴费年限16年零2个月(16.年),实际缴费年限26年零2个月(26.年),全部缴费年限42年零4个月(42.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55元。
1.老王年10月至年11月历年缴费基数详见下表:
2.老王月基本养老金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综上可知,退休职工老王月基本养老金为元。
写在最后:
1.辽宁省的养老金水平不高。主要原因有以下2点:一是辽宁省作为共和国长子,东北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基数大,历史负担比较重。二是辽宁省这几十年的经济发展缓慢,人口抚养比不高。
2.沈阳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其养老金的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年工作总结: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元;机关事业单位月平均养老金达到.3元。与国家月人均养老(元左右)相比,沈阳市企业退休职工少了元左右,事业单位高出元左右。从数据上看: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依然有很大的优势。
实际上:如果要算上灵活就业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恐怕会更低。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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