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医疗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
小慈从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我市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自10月10日正式全面启动,至11月27日结束,其中在校中小学生已于9月1日启动。只要是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以及杭州湾新区户籍人员、在本市以及杭州湾新区各类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筹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大变化,需要广大参保人员注意:
(一)筹资标准发生变化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在宁波筹资标准年以来未作调整的背景下,根据国家要求,宁波市政府决定调整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9月6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发文调整了年度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明确并统一全市各类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10月9日,慈溪市政府发文明确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总体上两句话,一是个人缴费标准略有提升:成年居民A档每人增加30元,其他各类人员每人增加50元;二是A档政府补助大幅提高:成年居民A档在宁波上调30元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我市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提高政府补助元,今年A档共增加政府补助元/人。
具体标准为:
成年居民A档人均筹资标准为元,其中个人缴费元、政府补助元;
成年居民B档人均筹资标准为元,其中个人缴费元、政府补助元;
中小学生人均筹资标准为元,其中个人缴费元、政府补助元;
婴幼儿人均筹资标准元,其中个人缴费元、政府补助元。
(二)解缴方式发生变化
根据国务院和宁波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部署,自今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事项仍由医保部门负责经办。
在参保登记环节,城乡居民(除中小学生外)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居委)办理参保,也可下载宁波医保通APP、实名注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为本人或亲友办理参保。
未申领社保卡的新生儿,可在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指定网点“一站式”办理参保、社保卡申领业务。
在缴费环节,医保部门原有的缴费渠道已经关闭,参保人员可通过村(社区)现金代收、委托银行代扣、银行查缴、宁波税务APP移动缴费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宁波税务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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