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怀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地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工伤保险参保率不高等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一、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
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针对行业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分为按用人单位参保和按建筑项目参保两种形式。对相对固定的农民工应按用人单位参保,对建筑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可按项目参保。
吕梁市《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全力抓好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是各级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
1、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加以阐述,强调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正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集中体现和具体实践。
2、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工伤保险例》第一条明确: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主旨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建筑施工企业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分散用人单位经济压力的有效手段。
工伤事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发生工伤事故,不但会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甚至生命,也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工伤保险以社会统筹的保险基金为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不仅有利于工伤职工获得较好的工伤权益保障,而且可以为建筑行业用人单位分散工伤风险,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4、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
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仅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理念需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二、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对策思考
解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从宏观决策到微观参保、从制订政策到具体落实,需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才能保证依法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保障制度
一是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已经非常全面、系统、完备,如何把党的关怀、国家的政策变成基层部门和企业的具体行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还须吃透上级精神,摸清基层底数,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为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必需的制度保障。
二是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的准入条件。建筑单位实施施工招标,要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投标条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必须体现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内容和条款,并对违约行为有相应的惩罚约定,以此对中标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管理。通过设置准入条件和制约性合同条款倒逼建筑施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主动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明确严密具体的管理办法。编制建筑工程预算,必须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所需经费按规定的基数和费率进行单列,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相应的经费保障;施工企业招录农民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持相关资料到人社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合法、合规;中标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包工头承接,确保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主体合法。
(二)进一步抓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
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借助网络、电视、报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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