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倒退回17年,当年吴阿姨在杭州买了两份保险,价格。后来,吴女士又办理了退保手续,是委托了保险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办理的,对方姓王。这个业务员就告诉吴阿姨,到时候办好了钱会直接退还到她的账户上。听到对方这么说,吴阿姨便没有在纠结这个事情了,也就忘记了这回事。
两年过去了,王阿姨突然得知,当时自己退保走的流程实际上是现金流程,也就是说一旦办理了退保那么钱是立马可以拿到的,因为是现金。可王阿姨怎么想,都想不起来自己曾经有去拿过这笔钱。为了证实,吴阿姨再次去到了保险公司,通过核查,发现签字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另有他人,上面的名字是吴阿姨完全不认识的。
后面,保险公司的人就帮吴阿姨联系了之前帮忙办理退保手续的业务员王某,对方见到吴阿姨找到她,当即就承认了是自己帮忙办理退保的,而钱则是一个姓郁的人给拿走了。王某表示,至于那个人有没有把退保的钱交给吴阿姨。另外就是,这个姓郁的业务员已经有六十五岁、六十六岁左右了。这样的年纪可能压根就不记得这回事了,而且人也是无法联系上。
吴阿姨认为,这件事保险公司有很大的责任,因为是在保险公司办理的业务,那么保险公司肯定要调查此事帮忙解决。但是保险公司不认同吴阿姨的说法,表示已经把钱给出去了,不管对方把钱交给谁,都跟保险公司无关,属于对方跟顾客的经济纠纷案件。而这件事呢,吴阿姨也是多次找到保险公司理论协商,至今一年多都是没能得到解决。
实在是没办法,吴阿姨才找到了媒体。而见到记者,保险公司的主管似乎才愿意帮忙调查此事,把吴阿姨当年办理业务的一些资料给翻了出来。目前,此事仍然还在协商处理中。其实,这笔钱要回来的可能性还真的不大。第一,吴阿姨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拿到钱,因为没有联系上郁某!而且就保险公司的说法,也有一种可能性是吴阿姨忘记了自己领取过这笔钱。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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