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滑县的陈先生向河南都市爆料反映,他孩子今年17岁了,去年4月5日,他给孩子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公司”买了两份保险,分别是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附加险: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福豁免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国寿福豁免保险疾病保险)和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A款,每年交将近三千元,第二次保费保险公司已经在今年4月7日扣费成功。陈先生告诉河南都市爆料记者,今年1月,他家孩子查出患了神经性膀胱,因为疫情,手术延迟到4月份才做,手术后不久,孩子又查出患了肠梗阻,5月14日又做了一次手术,两次手术花费十五万多元,合作医疗报销后还剩七万多元。陈先生说:“手术后我们就把所有的治疗花费单和保险公司报销所需手续都提交给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我手续齐全,已经核实,全部符合报销标准。”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9月初他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孩子4月23号之前的住院花费报销,4月23号之后的花费就不给报销了,还要对保单解除合同。陈先生很纳闷:“我孩子第二年的保费保险公司已经扣过,也就是说续保成功,医院花费不进行报销?之前说全部符合报销标准,现在又这样操作不是出尔反尔吗?我向保险公司提出质疑,保险公司却说可以把保费退给我,我觉得保险公司这样做很不合理,即使保险公司要解除合同,也应该把治疗花费给报销后才可以。”接到爆料后,河南都市爆料记者联系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客服,客服称会尽快把情况反馈给地市公司,由专员核实,2个工作日内给记者回复。对于此事的进展,河南都市爆料将持续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8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