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3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11月2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金监罚决字〔〕4号),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43万元罚款,对徐明斌(时任信泰人寿三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给予警告并合计处罚款9.5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财务不真实;
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编辑:王成亮实习编辑:邱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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