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养老保险,
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帮助困难人员就业,
政府有何帮扶政策?
离职了,
企业要求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超龄人员如何申请工伤保险?
7月6日上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客《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聊一聊如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事。
缴不齐的养老保险
淮安市一家太阳能生产企业的职工向《政风热线》反映,从年9月到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企业一直没有缴纳,长期欠缴让大家担心退休时会受到影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去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出现了困难。为减负稳岗促就业,在社保费用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减、免、缓、返、补”五个渠道,去年共为企业减负一千四百多亿元。今年,减负稳岗促就业的政策继续实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继续实施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现在还在实施的降费率政策往后延期一年。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照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进行返还,中小微企业由以前实施的返还50%额度提高到60%。
三、继续实施缓缴政策,困难企业经过申请批准,可以最长延缓六个月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不征收滞纳金。
四、继续实施企业以工代训的培训补贴,按照企业以工代训的人数,人社部门按照每个人每个月元,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人均不超过元,对企业进行补贴,具体补贴的相关办法由地方制定。
从四个方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保障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曙春:对于反映的情况,人社部门将组织劳动监察部门和税务部门甄别企业是恶意欠缴还是经营困难没有缴。如果恶意欠缴,将联合税务和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确属经营困难,允许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缓缴和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既是对困难企业的帮扶,也保障职工权益不受损。
人社部门对就业困难人群有何帮扶政策?
网友“行走的九宫格”留言说:我是社区的一名网格员,在我们社区有一些残疾人,还有一些年龄比较大,他们就业相对困难。以往政府都会提供一些公益性岗位,想请问一下今年关于公益性岗位的具体政策是什么?另外,针对残疾人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有哪些帮扶政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公益性岗位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个兜底性措施,今年,省政府提出新开发个公益性岗位作为年度的民生实事。今年6月份,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14个部门,出台《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对岗位设置更宽泛,岗位的质量也更高,有基层的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统计调查等岗位,不再局限“三保一协”岗位。
对于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以及零就业家庭、大龄人员,可以优先予以安置,享受相关补贴,如果在一定周期后仍不能够通过其他渠道正常就业,人社部门可以通过相关程序进行二次安置,解决这些人的后顾之忧。此外,对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社保的企业缴费部分可以给予全额补贴;对于自主灵活就业的个人,个人参保的可以申领个人实际缴费的不低于二分之一不超过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另外这类人群还可以在职业培训、创业补贴等方面享受优惠。此外,江苏省还推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50万元。
江苏智慧人社APP好用吗?
互联网时代,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都开通了自己的APP。江苏省人社厅除了推出网页版的办事服务大厅,还推出了“江苏智慧人社”的手机APP。不过,近日,南京的汪先生却向《政风热线》反映,这个APP似乎并不好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副主任李晓芳:省人社厅正在推进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预计到今年11月,13个设区市将全面上线,随着各地上线“智慧人社”APP,服务也在不断丰富完善。此前,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移动端涉及到的历史案件查询服务暂停了。7月10日之后,汪先生可以用他原有的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智慧人社”APP查询到他本人提交的历史案件记录。
这笔违约金,我该支付吗?
南京的小魏反映,今年3月,她入职了南京一家培训机构,5月份她提出离职,单位要求小魏支付违约金,对于近0元的违约金,小魏表示不能接受。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冯伟:如果企业与大学生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简单的入职培训不涉及违约金,除非员工入职前进行过专业技术提升的培训。如果进行过此类培训,员工离职时可与用人单位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则双方进行协商。小魏认为培训费用里包含了住宿、交通费用,而她本身没有产生这些费用,那么让劳动者全额赔偿是不合理的。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省人社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平台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属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此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超龄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樊先生是某企业负责人,最近他的企业聘用了一些超过退休年龄的外来务工人员,听说超龄人员也可以办理工伤保险,想咨询具体政策,以及如何为这些人办理工伤保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以往的工伤保险政策,没有覆盖到超过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以及一些实习生,这类人员同样面临发生工伤事故的风险。因此,年年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教育厅、税务局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这两部分人群纳入工伤保险,进一步化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裴云:按照办法规定,用工单位可以为不超过65周岁,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就业人员以及年满16周岁的顶岗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单位可以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工伤保险费由用工单位缴纳。费率与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一致,待遇跟国家工伤保险制度覆盖的人群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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