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市场上这么多年,遇到很多客户对保险公司该选大公司还是小公司、保险是不是骗钱的等问题始终有疑问、甚至各种讨论,我们今天就从基于国内法规的保险行业十大安全机制上和大家聊聊:
机制1,保险公司的设立有严格的基础条件
根据保险法第67、68条,保险公司准入门槛极高。虽然目前国内已经有多家的保险公司,但仍然是一照难求。
机制2,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门槛高
保险法第69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两亿元,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换句话说,保险这张桌子上就不存在小玩家。
机制3,保险公司破产接盘制度
保险法第89条和92条规定,保险公司解散要国务院审批,而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不允许解散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时所有的保障资金跟随其人寿保险业务一起转让,不得影响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机制4,保证金制度
根据保险法第97条,每家保险公司都需要拿出其注册资本金的20%作为保证金储备,放在国家指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这笔钱只能用于保险公司清偿债务,不可挪作他用,而且必须按照注册资本的增加相应增加。
机制5,责任准备金制度
根据保险法第98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险公司必须为自己的产品保障责任提取国家规定的对应责任准备金。
机制6,公积金制度
保险法第99条规定,保险公司每年都要提取当年利润的10%作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来弥补经营亏损、或者加强偿付能力。
机制7,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根据保险法第条,中国大陆地区所有的保险公司每年按照其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由国务院下属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与中国银保监会共同管理。当一家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对该公司进行接管,接管期间所有的人寿保险偿付保单由这个基金承担。截至年,保险保证基金规模为亿元。
机制8,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保险法第条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规定,偿付能力低于%的话,保险公司的股东必须注资,提升偿付能力;低于70%,国家监管整改;低于30%,国家接管。同时,每个季度各家保险公司必须公开自家的偿付率。
机制9,再保险制度
根据保险法第条,保险公司也必须给自己上保险,超出承担能力的赔偿转移给再保险公司。通常,保险公司会选择不同国家的再保险公司,这样可以避免某一个地区的金融危机造成的风险集中无法分散的问题。
机制10,资金运用监管
保险法第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简单说,保险公司的钱只能用于低风险的投资渠道,高风险的投资不是不可以用,需要严格控制投资的占比。
综上规则,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也不是想不做就可以随时随意撤出的,这张牌桌上根本就没有小玩家,所谓“大公司”不过是时间积累出来的广告效应,换句话说,保险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与公司的安全性没有必然的关联。
其次,根据规则我们也能看到,保险公司赚到的保费,有很大部分是要进入各种保障金变成“死钱”,剩下那些钱还要承担公司运营成本,最后一点钱才能拿来做有局限的投资,所以那些说保险公司就是骗钱的,纯纯就是无脑吸流量的。
这些问题其实大家自己明白,就不容易被洗脑,毕竟保险只是工具,选配的时候还是要理性一点,按照自己的需求来。
#霖云说#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8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