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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反保险欺诈典型案

来源:保险 时间: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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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客户王某,年12月2日在我司为其丈夫闫某泉购买了重疾险,保额10万元。年8月11日,王某通过电话报案,称其丈夫闫某泉患肺部恶性肿瘤,于年7月10日至年7月18日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肺占位性病变,右肺上叶恶性肿瘤。现向公司申请重大疾病赔偿金。经调查,客户出险情况属实,排查既往病史及就医记录,也未见异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公司赔付重大疾病理赔金额及住院津贴共计10.08万元。

案件处理:

然而,看似是一件普通的重大疾病理赔案件,两年之后却发生了新的变故。年6月,被保险人闫某泉的儿子闫某星,向当地公安机关及多家寿险公司进行实名举报,称其父亲闫某泉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其母亲王某(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明知闫某泉患病的情况下,隐瞒其病史进行投保,二人涉嫌保险金欺诈。公安机关随即联合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家寿险公司,对闫某泉理赔案件进行联合调查取证。经排查,闫某泉曾先后于年11月至年3月期间,使用其弟弟闫医院就诊,确诊恶性肿瘤后,在各保险公司密集投保重疾险产品,等待期过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提交至地方检察院进行公诉,待后续进一步开庭审理。

案例启示:

闫某泉先是利用其亲属身份就诊,确诊后伙同妻子王某,隐瞒病史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等待期结束后立即申请理赔,欺诈意图明显。此外,二人拥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医院检查之前,还以咳嗽气短为由,医院进行了挂号检查,从而进一步掩饰自己带病投保的意图(医院检查会引起调查人员怀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人员的取证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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