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公告
现就做好年东胜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按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和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算数平均值元的60%核定,其他缴费档次按照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的80%至%核定。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二、核定缴费
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照先核定、再缴费的流程,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核定后,根据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一)核定方式
1.自助核定。正常缴纳全年费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上述缴费档次标准,通过“线上办”渠道自行选择档次并缴费(具体方法见下文)。
2.窗口核定。缴费不满一年或补缴年费款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东胜区市民中心A座一楼西厅社保综合柜员窗口核定缴费金额后,通过自助方式缴费。
(二)缴费方式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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