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服务热情、态度认真、严格细致”的理念,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城乡适龄居民为工作任务,逐步建立“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狠抓宣传动员发动,政策宣传广泛到位。通过采取召开动员会、上街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参保办法、缴费档次及标准、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费及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政策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自该项工作实施以来,累计发宣传资料余份,宣传提纲份,粘贴宣传标语余条,宣传黑板报60期,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5周期次,召开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78人次,深入村组召开宣传动员会议46场余人次。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社保扶贫取得新成效。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牟定县人社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探索,认真落实“三个%”,用三个坚持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代缴人员“应缴尽缴”、养老待遇“应发尽发”。一是坚持做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截至年10月,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符合参保条件人,已参保人,参保率达%。二是坚持做到符合条件应缴尽缴。截至年10月,全县按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进行保费代缴,共计代缴人,代缴资金22.25万元。(其中:未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82人0.82万元,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人21.43万元,代缴率达%)。三是坚持做到享受待遇应发尽发。截至年10月,全县共发放贫困人口养老待遇3.28万人次,发放养老待遇.19万元,待遇发放率达%。
——狠抓基金监督管理,基金运营安全有效。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全局严格遵守好财务、会计、统计、基金稽核等制度,建立基金明细账、月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实账运行,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截至年10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收入.61万元;支出.18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88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支出.45万元、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金支出19.48万元、州级加发养老金30.82万元,县级加发养老金30.8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81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支出.30万元、退保支出58.45万元、转移支出8.60万元。年共发现疑似重复领取待遇和死亡多领冒领待遇14人,通过追缴,14人多领待遇已全部收回,挽回资金损失1.85万元。
——狠抓工作作风建设,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强化经办服务水平,搞好日常服务工作,着力在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使国家各项社保政策及时落到实处,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打造“民心”农保;在解难题、抓突破上下功夫,着力搞好制度衔接等工作,解决不同群体的参保愿望,打造“阳光”农保;在创特色、抓创新上下功夫,以人为本,创造性开展工作。特别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大力采取上门服务,入户办理,尽可能方便群众。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有利时机,积极宣传并做好新参保、续保、缴费档次等信息变更及一次性补缴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符合待遇领取人员名单的筛查及申报工作,让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能及时享受待遇,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截至10月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26万人,完成全年指标任务12.20万人的.49%;续保缴费人.17万元,续保缴费率达89.9%;已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口%代缴保费、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领取养老待遇;社保扶贫三个百分百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全县共办理新参保人,一次性补缴和中断补缴人,补缴金额94.68万元;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29.18万人次,万元;发放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补助金人次,19万元;发放丧葬补助及退保人,万元。(牟定县人社局普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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