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内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通过向居民提供保险服务来盈利。但社会上对保险行业的风评并不好,认为这是一个坑人的行业。那么保险真的是坑人的吗?如今已有三家保险公司宣布破产,我们还有接着买的必要吗?
第一家保险公司是国信人寿,他存活的时间是最短的,仅仅不到半年就出现了经营问题。国信人寿是一家民营保险公司,拿到保险业务运营资格证后,业务也迅速开展,前期获得了较高的投保量。但是,国信人寿的股东却出现了问题,后续的理赔资金不到位,股东为了筹款进行各项违法操作,最终被银保监会所叫停,牌照的资格也被暂停,随后便破产了。
第二家公司是安邦保险集团,这家公司的实力是破产的三家保险公司中最强的。安邦保险成立之后,公司的业务快速扩展,甚至想要将自己的业务推广至全国各个地区。但安邦保险在前期为了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降低自己的资金投入,通过各种违法的勾当来让自己拥有非法的现金流。
这个行为被国家的银保监会所察觉,于是便对其进行了调查。安邦保险的违法操作被调查出后,银保监会并没有取消其运营资格,而是通过直接接管的形式,想要来帮助安邦保险完成从非法到合法地度过。
但是,其内部所存在的巨大资金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在银保监会接管管理期限到期后,安邦保险由于自己所拥有的现金流缺失,股东多次进行非法操作,被银保监会强制性退市,最终向社会宣布了自己的破产。
第三家保险公司是东方人寿,这家公司的成立时间是最长久的,所拥有的实力也比较强。这家公司的各项操作都是合法的,但其背后所拥有的资本实力较差,在前期拿到了非常多保民的投保合同,但自己后期根本无力支撑保民的保费,不能履行保险合同的规定义务。最终,由于自己资金链出现问题,不得已宣布退出保险市场,公司被迫破产。
保险公司涉及的权益是非常多的,直接的便是自己所拥有的保民。这三家保险公司都拥有非常多的订单量,也就是说所拥有的保民数量都非常高,保民所缴纳的保险费用,是需要保险公司履行与承担保险义务的。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之后,保民的权益将如何得到维护呢?保民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结果发现对方的公司已经破产注销,那自己所缴纳的保费是不是就没有用了呢?居民可不用担心这一点。
国家的银保监会是所有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各类业务都有备案,对保险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都有着很高的监管要求。一家企业,想要进入保险行业成为一家保险公司,是非常困难的,是有非常高的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够进来的大多是资金实力非常强的公司。
就算真的出现了经营问题,这些公司出现了破产,保民的保险合同也不会因此无效,而是会有新的保险公司所接管。
保险公司在破产之后,银保监会根据该公司所拥有的保民数量,以及保单的整体数额,寻找国内一家合适的公司接盘,让他来获得所有的保民与保单。这些公司大部分都是国家的央企,都有能力和实力来接管。
如果真的无人监管,银保监会也会叫停该公司的破产程序,让该公司继续负责,或者是由银保监会直接成为该公司的运营主体,推动业务的正常运营。居民的权益能够得到多方面的维护。
从本质上来讲,保险的作用是给居民提供一个额外的保障与保护,并不是一个坑人的产业。但一些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有很高的市场销售情况,常常会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去套路保民,使得社会对保险行业的声誉不断下降,这才使得很多人认为保险是一个非常坑人的行业。
结语总而言之,保险行业的发展关乎着很多居民的权益,国家的监管部门会通过各种方式,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保障保险公司破产后保民的正常保险权益。保民在投保时也应该仔细审视合同,避免被一些非法的员工套路。保险公司也应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培训,规范员工行为,挽救保险行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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