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参保女性生育的享受哪些待遇?
答
女性参保人员待遇期内生育的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医疗费,其中住院医疗费按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实行直接结算;产前检查费标准为定额元。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享受法定产假天数支付。
问
生育津贴按照多少天支付?
答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假期,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津贴待遇,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津贴天数增加60天。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天数: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16周)终止妊娠的,休假15天。
■怀孕4个月以上(≥16周)终止妊娠的,休假42天。
■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2天。
■输卵管结扎术休假21日。
■输精管结扎术休假10日。
■输卵管复通术休假21日。
■输精管复通术休假15日。
问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
女职工要求孕期用人单位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男职工要求在配偶孕期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问
境内异地生育是否需要提前报备?
答
异地生育的女职工应通过大连市医保局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