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1月3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北京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是在广泛深入调研和行业监管实践基础上制定印发的,有利于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营造高质量发展氛围;有利于引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提升保险专业中介服务水平;有利于明确监管意见,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科学监管、分类监管效能。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突出当前,北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呈现主体数量多、发展速度快、市场活跃度高、经营创新性强等特点,行业高质量发展条件基本成熟。北京银保监局数据显示,截至01年11月末,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家,总资产占全国的33.8%,主体数量、资产规模和业务收入均居全国首位。其中,保险经纪机构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家,保险公估机构47家,另有在京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家。
北京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在保险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重要。北京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已经涌现出一批具备一定管理基础和经营特色,在保险产品创新、风险管理服务、先进技术运用、寿险营销管理等方面展现专业价值和优势的中介机构,发挥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在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被暴露出来。总体来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专业能力相对较弱,业务模式趋于同质,与新发展阶段对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例如,仍有少部分机构以“收单挂靠”为主要业务来源,专业能力有所欠缺;部分机构经营理念存在偏差、过度追求业绩,发展可持续性不足;部分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基础投入有待提高。
“通过自上而下的系统谋划,明确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未来发展的定位、目标、路径,对促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并以自身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切实提高服务保险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质效,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上述负责人表示。
而这也是《实施意见》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北京银保监局在《实施意见》中提出,通过3到5年的努力,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取得较大进步,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和经营质量效益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培育和涌现出一批专业特色鲜明、专业优势领先、专业价值突出,在全国乃至国际相关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据悉,《实施意见》发布后,北京银保监局将通过开展政策宣导,建成行业共识;完善配套制度,推动贯彻落实;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机制合力等三方面推动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
确定三类机构的发展路径和监管重点针对这一目标,北京银保监局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具体思路:明确目标,锚定方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强联动,汇聚合力。在业内人士看来,北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众多、背景多元、模式多样,经营发展分化日益明显,需要予以分类指导、分类施策。
该如何分类?《实施意见》给出了详细解释。根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合规状况、专业能力、经营质效等,分类确定有能力头部企业、一般正常经营企业和不具备经营条件企业的三类中介机构的发展路径和监管重点,对于专业领先、管理规范的中介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试点创新,树立行业发展标杆;对内控管理缺失、不能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要求的机构强化监管,直至市场退出,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上述北京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对于专业领先、管理规范并取得明显实效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强调按照专业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鼓励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和专长,从产品服务创新、风险管理服务、销售队伍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机制优势发挥等五个方面寻找突破口,着力在专项领域形成比较优势,同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北京银保监局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创新支持制度,发挥正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机构围绕上述领域先行先试,取得突破。
对于正常经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强调要遵循依法合规经营这一基本前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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