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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应该是什么意思呢

来源:保险 时间:2023/7/11

追偿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行为。

追偿是指保险人在确认被保险人在保险范围内发生事故后,代替被保险人追偿应享有的赔偿金额。追偿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追索权的有效期为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保险人享有的追索权包括履行前后告知担保人的义务、主债务人在追索权形成过程中享有的抗辩权以及给予主债务人优先履行的权利。

追偿权只是一种经济权利,要求法律给予支付某些债务的人赔偿。这项权利只有在行使之前才有可能,只有当有追偿权的人专门提出要求时,才具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追偿权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权力所有人不主张或行使追偿权。债权人追偿时,不必全额追偿。它可以部分恢复或完全恢复。全部收回还是部分收回取决于债权人。

一般而言,担保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包括两部分:一是担保人向作为主债务人的债权人清偿债务的金额,但限于主债务人免除清偿责任的金额;另一部分是担保人为履行担保债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但不包括因担保人过错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追偿权只能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发生并行使。但是,为确保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权,法律规定,担保人必须提前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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