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保年度已更改为与自然年保持一致。记者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15日起,珠海市开始扣缴年1月至12月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
今年7月珠海市发布通知,从年起,医保年度将与自然年保持一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的财政补贴标准在年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每人每年元不变。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在年标准上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
据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医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从15日开始扣缴的年1月至12月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将按新规定执行,即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元/人。请参保人(监护人)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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