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伤的通知》(云人社发〔〕1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年玉溪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玉人社发〔〕26号),原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已经发生变更,新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自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玉溪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公布如下。各单位工伤职工应在玉溪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在非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急救后,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备案,伤情稳定后应当转到定点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治疗。因病情需要到县外进行治疗的,需到我局及时办理相关转诊手续。
联系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