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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费20年,患病遭拒赔中国人寿保险公

来源:保险 时间:2022/8/5

汤阴县的张女士

河南都市爆料反映

她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河南汤阴分公司

为自己和女儿

各投了一份重大疾病险

今年女儿不幸患了乳腺癌

出院后拿花费单到保险公司理赔时

却被保险公司却告知

最后一年保费没有交成功

保险永久作废,不能进行理赔

据张女士介绍:年4月13日,她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汤阴分公司,为自己和女儿各投了一份重大疾病险,保单交费期限20年。

根据约定,她于年就完成了20年的交费期限。

为了缴纳保费,张女士专门在农业银行办了专门的存折。每年她们都会把钱存到农业银行的一个存折上,保险公司也定期的把钱划走。这个存款折平时也不用,仅供保险公司划款使用。最后一年的钱同样存到了这个存款折上,但无缘无故的,保险公司却没有扣款。保险公司的解释是:因为账户的问题才导致钱没有扣款成功。但张女士说,这期间从来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的任何通知。要不是今年女儿患病报保险,她们至今还不知道年最后一年的款项没有扣费成功。接到投诉,

河南都市爆料记者于9月25日联系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工作人员称会尽快把事情反馈给河南安阳分公司,由安阳分公司核实情况后尽快给回复。9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汤阴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

河南都市爆料记者,称:已经向市公司、省公司提交了张女士以及张女士女儿的保单复效的申请单,保单会尽快复效扣款。保单复效后,就可以为张女士的女儿走正常理赔了。但这个流程需要一点时间,她们争取在10月1号之前把此事办理完。无独有偶,有网友在后台私信我们,诉说了他遇到和张女士一模一样的情况!同样是河南汤阴分公司,同样的险种,同样的遭遇。河南汤阴分公司也是声称最后一年扣款不成功,保险合同永久失效。他们向保险公司沟通多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迫于无奈,于今年的3月16号,他们已到保险公司办理了退保。对于此事,河南都市频道之《都市大律师》战略合作单位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李岩律师有话要说: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是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除非保险合同对生效做出了特别约定,否则,保险合同成立之日即生效,此时保险公司就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保险合同也是双务合同,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催告义务和履行保险责任。本案中,投保人张女士未能成功缴纳当期保费时,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履行催告义务,督促投保人有效的缴费义务,而不能听之任之,待保险事故后才以未交保费为由拒绝理赔。建议张女士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补交保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进展

都市爆料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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