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一般汽车保险是各大保险公司都非常喜欢的一项业务(除了个别豪车除外),此外无论是维修店还是4S店都会把汽车保险当成一个挣钱的渠道。但是到了摩托车这里,这个保险就有点不受欢迎了,不要说第三者责任险了,就连交强险有很多保险公司都找借口不愿意给摩托车主进行购买!为什么很多保险公司不愿意给摩托车上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首先说交强险,交强险作为我们国家强制险种,所有机动车强制性购买,摩托车也不例外。根据《保险条例》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一般摩托车强险都是由各保险公司轮值,即各保险公司负责一周时间内摩托车的强险业务)。大货车交强险是根据吨位来的,10吨以上车辆保险价格超过元,轿车交强险元,摩托车交强险元。可以看出摩托车交强险远低于其他机动车交强险,但他们保额一样都是财产损失元,医疗元,死亡伤残金1元。所以会存在保险公司不愿意卖摩托车交强险。主要以以下借口:1、交强险保单没有了,打完了。2、外地摩托车算不到价。3、外地人买不到。至于其他险种就更不用说了,针对摩托车的商业险和意外险比较少,这和摩托车风险大有一定关系,不过大一点的城市和保险公司都有针对性方案,至于小地方就难买了!可能是因为摩托车保险险费低而赔付大,所以保险公司觉得不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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