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印发的
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
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链接了解详细↑
即日起
大连职工医保对参保缴费
医疗退休办理、补缴等相关政策
进行了调整
关于首次缴费及待遇享受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仍采取按月缴费方式,但首次缴费后待遇享受出现变化:
●调整前:首次缴费到账后才能享受住院报销等医疗待遇;
●调整后:首次缴费完成后,在该缴费月内都可享受医疗待遇。
举例说明
小明年4月1日因病入院治疗,他在年4月20日首次在大连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他在4月1日-19日期间住院产生的费用同样可以报销。
关于断缴后的医保待遇享受
依旧遵循“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当月中断,次月停止享受”的原则。
举例说明
小刚4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医疗保险,那么,他在5月份就可以正常享受住院报销待遇;他在5月份因个人原因没有缴费,那么,他在6月份就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关于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享受
(一)用人单位发生断缴的情况
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造成欠费的,单位须进行补缴。欠费3个月(含)以内的,如果员工在此期间生病住院,单位在整体补缴后,员工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正常报销;欠费超过3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报销在此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费用。
举例说明
小刚所在单位年2月-3月未能按时为他和其他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小刚在3月份因病住院,那么,他所在单位在4月份补缴了所有员工2月-3月欠费后(这就是整体补缴,不能单独补缴小刚的欠费),小刚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即可正常报销。
划重点!
正常来说
单位需要整体补缴所有员工的欠费
员工才能享受待遇
但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可为员工单独办理补缴
即办理医保退休、转移工作关系
或死亡销户等
(二)灵活就业人员发生断缴后的补缴
医保断缴3个月(含)以内的,再次缴费当月补缴此次断缴期间保费的,在这3个月内因病住院的,可正常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的或者断缴月份超过3个月的,今后不能补缴,在断缴期间因病住院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举例说明(断缴3个月以内的)
小东年1月-3月个人未能及时缴纳医疗保险,他在2月份因病住院,4月中旬,他在缴纳4月份医疗保险的同时,补缴了1月-3月的医疗保险。那么,他在2月份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就可以正常报销。
举例说明(断缴3个月以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的)
小亮年1月-3月个人未能及时缴纳医疗保险,4月份开始正常缴费,他在缴纳5月份医疗保险时,想补缴1月-3月的医疗保险,但被告知不能补缴,因为虽然断缴时间未超过3个月,但是未在4月份补缴,因此不能再补缴,其间如果发生医疗费也不能报销。
举例说明(断缴超过3个月)
假设小光年1月-5月个人未能及时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他在6月份缴纳医疗保险时,想补缴1月-5月的医疗保险费,但被告知不能补缴,因为从断缴的1月份开始至5月已经超过3个月。同样,他1月-5月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也许有小伙伴在纠结
不让补缴之后
我以后办理医保退休是不是亏了?
不尽然哦~
因为之前补缴是要求补齐所有的欠费
即要补缴从你首次参保以来所有的欠费
而办理退休时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够需要趸缴
仅仅趸够所差年限就行
不少人在办理退休时
一算完才发现自己就少几个月
趸缴比补缴还划算
所以
真的不必为补缴这事儿过分纠结
服务
神州顺利办,企业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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