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切实提高医保队伍的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更好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职能,3月15日,县医保局组织全系统干部集中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日前,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医保领域首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从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五个方面,用50条具体内容作出全面部署,填补了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缺少相应的行政法规空白,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收悉上级文件后,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举行学习贯彻《条例》专题会议,要求医保系统、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社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高潮,持续不断将《条例》学习宣传引向深入,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县医保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带头讲、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以上率下学。
县医保局负责人表示,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意义,先学一步,学深悟透,领悟实质;要高擎《条例》利剑,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要做《条例》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群众广泛宣传;要做医保基金监管守护的忠诚卫士,牢守人民群众的“看病钱”,确保《条例》在佳县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落实。
连日来,局机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各级定点医药机构等相继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熟读《条例》原文,深刻理解内涵,逐条逐项,吃透悟透,确保熟练掌握运用,确保学习贯彻入脑入心,有效指导医保各项业务工作。
通过专题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对《条例》相关知识有了深层次的了解,同时,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在将来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把《条例》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和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悬挂宣传标语,印制下发宣传手册,并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适时组织对《条例》学习效果的监督考核,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同时,通过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坚决向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亮剑”。
编辑‖武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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