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30日),衡水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布《年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年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继续采用“衡水人社”APP远程自助认证模式。
认证范围
市直所有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以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认证时间
年1月1日—年6月30日
认证方式
本着便民、有序、高效的原则,本次资格认证仅采用“衡水人社”APP进行自助认证,详情请咨询或;有单位管理的离退休职工,也可咨询原单位。
认证结果及处理要求
1、认证期内通过认证的人员,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2、对逾期(6月30日)未认证人员,将从8月份开始暂时停发养老金,待完成认证后予以恢复并补发;
3、对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养老金的,一经发现,及时停发待遇并依法追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注意事项
1、自年起待遇资格认证时间改为每年1月1日-6月30日,统一采用“衡水人社”APP自助认证系统在家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将在“衡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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