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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很多重疾已经不是绝症了,带病生存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那么,买了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第二次患重疾一定能赔吗?答案是否定的。
目前市场上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重疾分组,一种是重疾不分组。重疾分组就是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在不同的组别,同组别不论有多少种疾病,只要赔付其中一种,剩下的同组疾病都无法再赔付。而重疾不分组,没有了分组的限定,同一种疾病只能赔付一次,除此种赔付过的疾病外,其他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仍然可以赔付。
因此,分组的界定会影响第二次患重疾是否能赔。
另外,无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是分组的,还是不分组的,都有赔付间隔期的要求,通常,分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间隔期是天,也就是两种重大疾病首次确诊的日期间隔不小于天;不分组多次赔付的重疾,间隔期是天(或者1年)。
因此,间隔期的要求会影响第二次患重疾是否能赔。
除以上两个原因,还有一个多数多次赔付重疾险都包含的隐藏条款,那就是“三同”条款。
什么是“三同”条款?
我们可以看一个合同中的定义。指在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同次意外伤害事故任一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多种重疾,只能按一种重疾来赔付。
举例,若路人甲不幸得了白血病(恶性肿瘤),后期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虽然恶性肿瘤、造血干细胞移植都是属于合同约定的重疾,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疾病原因,只能得到一次赔付,即使满足间隔期的要求,也无法得到重疾的第二次赔付。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个限制是保险条款的一个坑。其实不能这么认定。“三同”条款,限制的是一些极端情况下,多种重疾是否能同时赔付的条件。条款本身不影响自然状态下多种重疾的发生率。
结合多次赔付重疾险的间隔期来看“三同”条款,市场上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每两次重疾赔付都有天-1年的间隔期,“同次医疗行为”和“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两种重疾很难间隔半年及以上发作,所以对多种重疾的赔付最具限制性的是“同一疾病原因”,因此,即使只有“一同”的限制,也大概率会因为两次重疾赔付的间隔期要求,只能赔付一次。
市场上所有的多次赔付重疾险都会有“三同”条款的限制吗?当然不是。比如同方全球、中英人寿、工银安盛等险企都有无“三同”限制的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
当然,我们选择重疾险的时候,还是要多维度对比,最重要的是满足自己家庭配置的需求,“三同”的有无并不决定一款产品的优劣。
保险证悟,正心诚意说保险。
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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