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公告
致全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宁晋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为即日起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自助认证期为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认证方法
方式一:河北人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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