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严嗲。
随着社会发展、财富积累,据统计中国已经成为了亚洲最大的财富管理市场。与此同步的便是金融市场愈发的发展活跃起来。
保险行业,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其中尤为商业保险,这些年来,商业保险从产品更新换代的多样化、宣传力度强而广、从业人员剧增......全方面的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
但经常听到有声音说:中国人保险意识不够,不及人家西方欧美等国家普遍人均好五六张保单的超高保险意识。但事实上,我们国家的人民真的匮乏保险意识?
保险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三国志·魏志·郑浑传》:“今当广开降路,宣喻恩信。而保险自守,此示弱也。”此处保险为据守险要之处应敌,而得以立于先发制人之地,也是有未雨绸缪、预防风险于未然之意。与今日保险之意也是不谋而合。
此外,国人普遍有着极高的储蓄意识,也是出于对未来的谋划与防范。一谈工作便离不开“五险一金”,就连偏僻的乡村也知道年年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些不都是我们有着较高保险意识的吗?
所以,从广义上预防风险而言,中国人从来都不缺乏保险意识。通常所说的缺乏保险意识,只是针对狭义下的商业保险产品而言,对其缺乏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信任度,所以并没有说像西方国家一样那么在普通民众中盛行。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人具备良好的保险意识,为什么对商业保险产品却始终接纳度不高呢?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稳定性没有信心。今天我们就先来和大家聊一下这个问题——保险公司的稳定性。
在绝大多数人的心中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顾虑:保险公司?这种不是国家办的还收钱搞养老、搞医疗保险的公司,哪敢信哦!尤其是在现今这个一块钱、一个人就能开公司的时代,经营不下去了还可以只凭出资稍微赔点钱拍屁股就走人。你说让人安心把辛辛苦苦赚的积蓄投进去买寿险、买养老医疗险,这是要心多大才会冒着个险呢?
但是,保险公司真的和那些普通的公司一样吗?
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保险公司虽然大多不是国家创立的,但由于其特殊的金融机构属性以及对出于人民财产安全的保护,国家不仅有国务院直属的银保监会对其进行监管,还为其量身创设了一部法律——《保险法》,对该行业的进入、运营及退出都作了严格规定。而并非是普通的说开就开、说倒就倒的公司。
人们对商业保险公司最大的担忧主要是在寿险、养老险等之类的人身保险产品上。因为人身保险普遍周期较长,往往都是以被保险人或健康、或身故作为保险赔付事由。
而人身发生意外或重疾并不是说来就来的常发事件,养老保险更是一件长远之事。价格不菲的保费外加长期投入,万一哪天保险公司说没就没了,手上的保单成了一张废纸,这该如何是好?
其实呀,在了解保险法之后,大家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或者说这原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担心。为什么这么说?
我国《保险法》第92条作了如下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一家保险公司虽然可能会破产,但投保人手中的保单并不会因此而作废,一定会在银保监会的监管保护之下转让由另一家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承担保单责任。所以才说,对保险公司破产而导致保单作废这一担忧就不复存在了。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养老与医疗越来越成为了民生大计,也是当代百姓最为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2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