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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高级培训报名招生中

来源:保险 时间:2022/5/30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年10月23日,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

促进法第十四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十八条提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能力的招生报名。

申报条件

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资格2年以上;

2.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工作满5年,经本职业高级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与鉴定

1.培训时间:5月中旬(周末或晚上)(满40人开班)

2.培训方式:线上加线下

3.鉴定时间:5月月底(周末)。

学习费用

1.培训费元/人(含鉴定费);

2.学员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免费补考一次。

补贴政策: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参加温州市区失业保险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取得证书后根据政策享受补贴元/人(具体补助因政策、个人社保情况、年龄有所不同)。

报名资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PDF学籍证明一份;

4.二寸照片2张;

5.电子照片1张。

证书样本

该证书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盖章,证书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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